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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在哪里,税务都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澳洲税务局有这样一项条例:
未住满183天,
则不是税务公民,不用交税。
这也让许多经常回国居住的澳洲华人,可以不用每年在澳洲交税。
然而上个月,一位已经在国内住了3年的澳籍华人,忽然收到了澳洲税务局的通知,说她触犯税法。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图源:news
这位女士我们暂称A,她之前在澳洲工作生活过一段时间。
后来正好赶上房地产牛市,她的几处投资大赚。
2006年A女士获得了PR,加入了澳籍。
之后,A女士还是觉得在国外住不惯,所以她就以外籍身份搬回了国内居住。
除了偶尔度假,
3年内基本都在国内。
在国内居住的这3年里,她还是保持着自己在国内外的投资。
图源:Canstar
然而,本来平静的日子却还是被打破了。
今年上半年,澳洲税务局清查税务。
不到一个月,A女士突然接到税务局的通知,
表示她在过去三年里没有交过税,
已经触犯税法。
A女士又震惊又疑惑,拿着澳洲税法看了又看,
上面确实明文写着:“在一年中住不满183天为非税务公民”。
她三年来,每年一共就来澳洲不到十几天,怎么就犯法了呢?
图源:the economic times
A女士立刻给税务局回信,并询问税务局,是不是搞错了?
结果税务局却回信道:没搞错!
3年没交税将面临一笔不小的罚款,A女士立刻动身前往澳洲。
可她还是不明白,
自己明明没有住满183天,
为什么还被认为是税务公民呢?
“183天”的确是判断是否为税务公民的重要标准,
但其实,税务局还会综合考虑很多其他的因素。
图源:CNBC
A女士其实是一个较为特殊的案例,税务局考虑了两个其他因素:
从她的生活连接和资产连接,
认定A女士有居住联系。
虽然她本人未在澳洲住满183天,但她的女儿还在澳洲上学。
期间,A女士会常用当地开设的银行账户给女儿打学费和生活费。
此外,她在澳洲有固定住处,和三处投资房产,每个月都会有收益。
图源:7 news
A女士还是不能理解,自己这种情况也是税务公民?
于是,她把税务局告上了地方法庭。
之后,地方法庭认为税务局的理由充分,A女士败诉。
并且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还发现了A女士在中国的收入,A女士还被要求补交海外收入的税款。
目前A女士已再次上诉到了联邦法庭。
图源:7 news
虽然A女士的案子属于一个特例,但她的经历却应该引起大家的警醒。
大多情况下,居住183天的评判标准已经足够,但ATO有时还会用一些其他的评判标准。
是否为澳洲税务居民,
这四个标准要知道。
· 定居地测试
ATO一般会从几个方面来判断,你是否有居住在澳洲的意愿。
之前是否是澳洲的税务居民、居住时间、常住意图、
生活纽带、资产纽带、雇佣状况、生意纽带、社交关系纽带等。
图源:australian security magazine
· 长久居住地
从在澳洲逗留的时间和连续性,判断澳洲是否是你的长久居住地。
如果有房产,则意愿加强。
· 183天居住测试
用于判断非澳籍居民,包括学生签证、打工旅游签证。
只要在澳住满183天(除特殊情况外)都是税务居民。
· 养老金测试
一些澳洲公司把员工派到海外,但由于养老金还在澳洲,因此还是澳洲的税务公民。
图源:ATO
这样看来,是否属于“税务居民”,还真不能一概而论。如果大家符合这些标准,千万记得及时报税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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