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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议】澳华裔情侣分手后抢狗大战闹上法庭!送给前女友的狗能要回吗?

澳媒The Age报道称,

墨尔本一对华裔前情侣

为争夺一只狗狗的所有权而闹上法庭。

地方法官日前裁定,

这只名叫Kobe、价值4000澳元的博美犬

应该归前女友所有,

因为这是前伴侣送给她的礼物。

墨尔本地方法院审理了

周先生和他的前女友张女士间的纠纷,

两人均声称自己是这只狗狗的合法主人,

他们的关系于2019年结束。

法院得知,

这对情侣于2017年6月开始交往,

并在Southbank的一套公寓同居。

一年多后,

周先生向一名新州卖家支付了4000多澳元,

买了一只博美犬,

张女士给它起名为Kobe。

2019年11月也就是两人分手时,

张女士带着Kobe离开,

尽管周先生表示她不能带走。

他发了一条短信,要求把Kobe还给他,

之后他又发了一封律师信。

一个月后,周先生将前女友告上法庭,

要求拥有这只博美犬。

然而,地方法官霍尔(Meghan Hoare)

驳回了周先生的请求,

她认为张女士的证据更有说服力,

即这只狗是买来送给她的礼物,

应该继续属于她所有。

两人在购买Kobe之前的短信被作为证据,

表明周先生最初并不愿意养狗。

有一次,张女士发送了一只小狗的截屏,

并附上一条信息“送这个生日礼物吧”,

周先生回复道“宝贝,不要养宠物”。

 

还有一次,

张女士发来了一张搜救犬的照片,

周先生回应道,

“爸爸忙着赚钱呢,没时间养狗狗。” 

张女士其他几条要求养狗的短信

也被作为法庭上的证据。

有一次,

她发了“爱心表情,给我买只狗吧,哈哈”,

周先生回答道:“哈哈表情,好的,太太。” 

后来,她说“我只想要一只狗狗”,

周回答说:“(亲吻的表情符号),我知道。” 

张先生最终同意买一只狗,他写道,

“你能不能别再烦我了,

就给我们买只可爱的狗狗吧。” 

根据法院的判决,

张女士在多次询问中被问及

为什么她没有自己买狗。

她回答说,她负担不起,

周先生的收入是她的四倍。

法院得知,

张女士在买到Kobe后一个月

就辞掉了全职工作,

并成为它的主要照顾人,

包括带它去看兽医。

周先生和张女士都告诉法庭,

他们教了Kobe一些动作。

作为证据的一部分,

张女士提供了卖家以她名字开具的收据。

 

市府文件以及血统和芯片登记文件上

均列出她是这只狗的所有人。

周先生声称,

他拥有这只狗的合法所有权,

因为他把钱给了饲养人,

而张女士在他们恋爱期间

有权“使用和享受这只狗带来的乐趣”。

今年2月,霍尔宣读了她的判决,

称她不接受周先生的证据,

即他买Kobe是因为他想要一只狗,

并援引了表示他不情愿的短信,

法官还认为他买这只狗的意图

是想赠送给张女士。 

张女士表示法庭做了正确的决定,

她才是Kobe的所有人,

“我花了很多时间照顾和训练它,

基本上它就是我的孩子。

这就是我耗时间和精力上法庭的原因,

我不想失去它。”

周先生称,他不会上诉,

但他每天都在思念Kobe。

“不管法院怎么判,

我仍然认为那只狗应该是我的,

它太可爱了。

就它的体型来说,它跑得非常快,

很勇敢,而且很好玩。”

 

 

来源:The Age、1688澳洲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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